9月23日,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组长李汉柏出席了云南省经济责任审计局成立挂牌仪式,并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要把握关键,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李汉柏说,云南省从2000年起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始终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审计对象从县处级扩大到地厅级领导干部,审计依据从“两办”通知发展到省政府第90号令,审计模式从离任审计转变为任中审计,审计重点从真实合法审计过渡到绩效审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发挥了审计工作的预防性和建设性作用,实现了做“优”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截至去年,全省共审计了8142名领导干部,查出违规金额78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8亿元,损失浪费金额6亿元。同时,各地加大了执纪执法力度,在被审计领导干部中,给予免职处分589人,降职102人,撤职49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84人,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40人。
李汉柏强调,省经济责任审计局的成立,是全省审计工作的一件大事。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成立省经济责任审计局为契机,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推动该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一是要着力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果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二是要切实完善法规制度,抓紧建立经济责任分类评价体系,形成操作性较强的指标框架和操作指南,确保审计工作规范开展;三是要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及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度;四是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任中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企业审计、投资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等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加强审计机关与各有关部门以及上下级之间的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增强监管合力;五是要大力加强成果运用,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内部公告、责任追究、决策参考等制度,逐步把审计成果纳入重大经济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处理的决策程序和处置机制当中。
李汉柏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中,坚持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要经常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予以保障;要按照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健全保障机制,充实审计力量;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开展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不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计队伍,为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建业代表全省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向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郑重承诺:将牢牢把握省经济责任审计局成立的有利契机,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按照做“优”经责审计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快发展,在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